我想问关于租房的问题?

租房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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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房需要注意的问题:
1、确定租赁房屋的产权人和房屋数量、价格、租金和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;
2、租赁期限是六个月以上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;
3、关于租赁过程中的附加条款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七百零四条 
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、租赁期限、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、租赁物维修等条款。
第七百零七条 
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
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,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,视为不定期租赁。
第七百一十二条 
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第七百一十三条 
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。
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,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,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。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,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。
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,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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